bbbbbb111 2010-7-8 14:56
假的吧
怎么没听过这事!!估计不能吧?要是真的这国家该灭亡了!
810777138 2010-7-8 14:57
强奸别人失败、
还有别人赔款?
我靠。
那官员活该。
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**公务员、改革先锋者,就这样离开人世,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
我呸。
810777138 2010-7-8 14:58
强奸别人失败、
还有别人赔款?
我靠。
那官员活该。
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**公务员、改革先锋者,就这样离开人世,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
我呸。
kaokiyo 2010-7-8 15:09
法 院 懂 法 ? 草 。这 个 国 家 完 蛋 了。
happyfish 2010-7-8 15:17
也就是只有在天朝才有这样荒唐的事情发生。 法律对某些特权人士来说就是儿戏
fxj7ly7 2010-7-8 15:25
不知道真伪,百度了一下:
来源:东方今报 责编:杨婷
洛龙区法院跟帖澄清
3月29日,洛阳市洛龙区法院负责宣传的政研室主任高书峰刚一上班,就接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洛龙区委网宣办等部门的电话,要求应对网上的“不配合强奸致死案”。河南省高院也担心此事影响法院系统形象,要求洛龙区法院尽快妥善处理此事。
昨日上午,高书峰在接受今报记者采访时,正忙着在网上论坛跟帖澄清事实。因为绝大多数论坛需要注册才能发帖,因此这项工作进行得十分缓慢。
高书峰生气地告诉记者:“宋某被江某强奸一案,经过核实根本不存在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、洛龙区人民法院从未受理过此案,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,对我们的名誉进行恶意诋毁和诽谤。”
他给了东方今报记者一份盖有洛龙区检察院、法院公章的《声明》。其中提到:“我们据此已向公安部门报案,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”
洛阳市网络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张晓理告诉今报记者:“如今网络很多时候可以起到很好的曝光黑幕和监督政府的作用,但是如果发帖太不负责任,添油加醋,无中生有,就会严重损害网络监督的公信力。”
他说,每一位公民上网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:“发帖要守法,回帖要客观,看帖要理性”。
洛龙区法院辟谣后,许多网站主动删除了“不配合强奸案”的帖子。天涯社区对发帖人进行了处理:“明知是假新闻多次不加注明转载,蛊惑人心,封号一月。”
与此同时,也有网民发帖称:“网民从众心理太重,判断力堪忧。”
freshbird107 2010-7-8 15:56
看了回复的内容,我真为我们国家前途担忧啊,这么多缺乏思维能力的网友,对一个明显假的离谱的东西义正言辞的发表正义宣言,真是滑稽
心灵去远行 2010-7-8 16:40
没想到这种事还有这么多人支持正方的。哪天你家女人或女儿被人遇见这样的事时我一定支持强J者
enenenbgsn 2010-7-8 17:43
据说这是假新闻,这种事实在是太荒唐了。。
luolei995 2010-7-8 19:46
在被强奸时是杀人不算罪,算正当防卫,就跟别人用刀砍你,你失手干了他,不判罪。 强奸犯还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? 搞笑啊? 共产党都培养强奸犯?
zyb1111111 2010-7-8 23:04
和谐的社会 就是这样的判决 看的我很郁闷的 还有不配合强奸的
qazqq 2010-7-8 23:34
这什么世界?还让不让人活下去啊?法律都是保护什么人的啊?:cry
T_CHA 2010-7-9 17:37
这个新闻是假的吧?如果是真的,社会就真是神了。恶有恶报
骷髅大帝 2010-7-9 18:30
什么世道,强奸都能把生殖器弄断,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真TMD人才啊!